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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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的化石够开一个博物馆
金华宣判建国以来数量最多的古生物化石走私案
陈志敏

  本报讯  12月5日,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春林等6名被告人走私、倒卖古生物化石案(本报曾作报道)作出一审宣判,以走私文物罪判处被告人朱春林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;以走私、倒卖文物罪,对其他5名被告人判处2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3至13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。对扣押在案的各类化石及供走私所用的木雕、树脂等工艺品予以没收上缴。
  该案主犯为朱春林,现年46岁,系加拿大籍华裔。他曾是某大学教师,对地质学有一定研究。金华市中级法院审理后查明:2003年4月和10月份,被告人朱春林纠集其侄子、被告人朱小刚等人,多次购买潜龙、满洲龟、鹦鹉嘴龙等古生物化石等,并将购买的化石夹藏在装载根雕奇石等货物的集装箱中,于2003年底走私出境。
  2004年4月和5月,朱春林、朱小刚、于丽春等人又先后到辽宁锦州、广西桂林、上海等地购买了鹦鹉嘴龙、茂名龟、剑齿虎头骨等一批古生物化石,并将购得的化石存放在其外甥、被告人陈志根在义乌的根雕厂内存放。11月份,陈志根等人以木雕等工艺品为掩护,将该批化石夹藏其中装入集装箱,并以“木制工艺品”等名义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至美国,后被金华海关缉私分局在宁波北仑口岸当场查获。经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鉴定,其中有三级化石489件,相当于三级文物;一般化石597件;其余化石48件。
  2004年6月和9月,被告人朱小刚、于丽春将购买的贵州龙化石等化石,倒卖给魏木红、赵兴波(均另案处理)。当魏木红将其中8条贵州龙化石邮寄走私出境时,被上海海关缉私局查获。经国土资源部委托的专家组鉴定,该8条贵州龙化石中有7件系三级化石。
  2004年9月,被告人于彦君运了一批潜龙等化石倒卖给魏木红。经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所鉴定,该批化石中的81件潜龙为三级化石。
  案发后,金华海关缉私分局将被告人朱春林等人走私、倒卖及收购、转移、非法藏匿的各类化石2925件予以扣押。